院属相关部门:
学院2012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结束。为提高科研项目立项质量,有效促进学院的科研发展步伐,根据湘教通[2012]152号《关于申报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》及湘教发[2010]6号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2010年第二次修订)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院学术委员会将对各申报课题项目进行评审,并择优选择送审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项目
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
二、评审专家
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
三、时间与地点
评审时间:2012年4月23日下午4:00
评审地点:接待室;
送审名额:5项。
四、评审程序
1、陈述。陈述时间为8-10分钟,陈述采用PowerPoint形式,内容要求简明、扼要。
2、提问。现场专家提问,项目主持人答辩,时间为10-15分钟。
3、评分。现场专家依据湖南省教育厅项目评审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分。
4、确定送审项目。学术委员会按相应程序确定立项项目。
五、陈述与答辩要求
1、各项目主持人要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并于评审当日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,按答辩顺序参加课题答辩。
2、课题陈述内容应以申报书内容为蓝本,做到言简意赅、突出重点、表达清楚,陈述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。
3、不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者,视为放弃项目申请。
二○一二年四月十九日